票据的记载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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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享: 2014-4-17 14:41:57 东奥会计在线 字体: 大 小
2014年《经济法基础》备考知识点:票据的记载事项
【东奥小编】本篇文章介绍的是初级《经济法基础》中的票据的记载事项的概述。主要内容包括:
票据的记载事项名片: 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。
(1)必须记载事项
如不记载,票据行为即为无效(各类票据有具体的必须记载事项) 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《票据法》等规定的,票据无效; ②承兑人、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《票据法》等规定的,其签章无效,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; ③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《票据法》等规定的,其签章无效,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。
(2)相对记载事项
如果未记载,由法律另做相应规定予以明确,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(未约定,按法定)例如:背书日期、承兑日期、保证日期等。
(3)任意记载事项
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,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;如: “不得转让”字样。
(4)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
不具有票据效力,银行不负审查责任
提示:出票人签发票据后,应承担该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。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,持票人有权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。
【同步练习】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,正确的有( )。
A.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,票据无效
B.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,其签章无效,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
C.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,其签章无效,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
D.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,其签章无效,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
解析:本题考核票据行为关于签章的规定。一般来讲,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,票据无效;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,其签章无效,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,但对后手是有影响的;承兑人、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,其签章无效,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。